项目具有创新性在技术、工艺、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成果;
对本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相关行业的技术、工艺领先具有推动作用;
不包括企业产品的常规性升级或对公开的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
企业的研发活动必须是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两个目录中所规定的项目。只有符合上述立项要求的研发活动,企业才能在税务部门申请备案并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已到税务机关申请2013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
税务机关对企业的研究开发项目存在异议,并出具《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备案通知书》;
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3年)规定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