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概述
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这种权利具有独占的排他性。非专利权人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必须依法征得专利权人的同意或许可。
一个国家依照其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的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权不承担保护的义务,如果一项发明创造只在我国取得专利权,那么专利权人只在我国享有独占权或专有权。
二、专利分类
我国专利法将专利分为三种,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三、名词解释
专利申请人,是指请求专利局对其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的自然人或法人。
专利申请人可以是该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或其所属单位,也可以是该发明创造的合法受让人或合法权利继承人,或者与中国签订协议或与中国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按对等原则办理的国家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四、审批程序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
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所以只有受理、初审以及授权三个阶段。
五、专利保护期限
从申请日起算:发明专利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为10年。
在专利权获得后的专利保护期限内,为维持专利权有效,专利权人有按专利年度缴纳年费的义务。专利权人在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本年度年费和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