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举办 2019年武汉市创业十佳大赛的通知 |
||
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创业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弘扬创业创新精神,培植创业创新文化,传播创业创新经验,引导创业创新方向,激发创业创新活力,促进培育壮大新动能和转型升级,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市经信局决定举办2019年武汉市创业十佳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新驱动、人才支撑、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单位 主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承办:武汉中小企业协会 协办:长江日报、武汉广播电视台、 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市创业天使导师团、市创业服务联盟 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三、参赛对象 毕业大学生(含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毕业离校不超过5年)各类创业群体中的优秀代表人物。已获得往届武汉市创业十佳大赛奖项的企业和个人不再作为报名对象 四、报名条件 报名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武汉市注册的民营企业主要创办人(董事长或总经理)富有创业创新精神,创业事迹突出; 2.所创办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等核心竞争力持续创新能力强,能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以及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引领创业创新和新民营经济发展方向; 3.所创办企业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和成长性; 4.个人和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守法诚信,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报名方式 采取部门(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报名方式。 (一)部门(单位)推荐 在实地核查的基础上,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市创业天使导师团、市创业服务联盟和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各择优推荐5名以上人选报名参赛(其中大学生申报不少于1人)各推荐单位集中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和推荐报名汇总表(附件3)盖公章报送青年路560号企业服务大楼419室,电子文档提交至邮箱(whzx116@163.com)。 (二)个人自荐 个人自荐报名参赛,直接将报名材料电子文档提交至电子邮箱(whzx116@163.com)。 六、报名材料和截止时间 报名材料要求真实完备,包括以下材料 1.武汉市创业十佳大赛报名表(附件1,加盖企业公章); 2.参赛者主要事迹材料(500-1000字); 3.参赛者身份证和毕业证、企业营业执照、审计报告(初创企业提供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参赛者和所创办企业获奖及成果证明复印件; 4.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并签名)。 报名材料报送和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 七、奖项设置 1.设立创业十佳奖10名、创业十佳优胜奖10名、创业十佳大学生专项奖10名。 2.设立大赛特别贡献奖1名,优秀组织奖10名。 八、比赛办法 (一)资格审查(2019年6月下旬) 主办、承办单位对各部门(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的参赛者 报名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符合报名条件且报名材料完备的,进入初赛 (二)初赛(2019年7月上旬) 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评审评分,从全部参赛者中选取得分排名前30名作为综合组决赛候选人,从参赛大学生中选取得分排名前20名作为大学生组决赛候选人,进入公示和征信调查环节。 (三)公示和征信调查(2019年7月中旬) 公示和征信调查同步进行。公示无异议且征信调查合格,按照参赛者得分排名,确定综合组决赛人选20名、大学生组决赛人选15名。 (四)决赛(2019年8月上旬) 决赛分综合组和大学生组分别进行,均采取现场路演和PPT展示、答辩、评审专家现场评审评分的方式进行。综合组按照得分排名分别授予创业十佳奖10名和创业十佳优胜奖10名;大学生组得分排名前10名者,授予创业十佳大学生专项奖。 九、奖励办法 1.印发获奖通报、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2.帮助企业扩大宣传、打造品牌。长江日报进行专版宣传,武汉广播电视台摄制播出专題宣传片,编印创业十佳事迹集,举办创业十佳报告会等主题活动 3.开展创业十佳专项服务。推荐获奖者参加由财政资金补贴经费的国内外企业家高级培训班;举办专场服务活动,帮助企业对接扶持政策、创业导师、投融资机构等服务资源。 4.推荐获奖者参评市级以上有关荣誉。 十、其他事项 为帮助参赛和获奖人员提高路演、PPT制作和演讲技能,将在初赛后和决赛后组织专题培训。有关本次大赛的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 张燕85316956 武汉中小企业协会 刘影82821989 18942918547 长江日报经济部 贺亮15107167075 武汉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 王丹13339989019 附件: 1.2019年武汉市创业十佳大赛报名表 2.2019年武汉市创业十佳大赛报名表填写说明 3.2019年武汉市创业十佳大赛推荐报名汇总表 4.承诺书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5月17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