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中共江岸区委 江岸区人民政府印发<江岸区推进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政策清单>的通知》(岸文﹝2017﹞19号)文件精神,现就申报“鼓励企业使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服务”补贴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工商注册、纳税登记、统计核算关系均在江岸区,并且符合“四新产业”发展方向的初创型企业(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满2年、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下、至少拥有1项与主营业务有关的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才引进企业和大学生创业企业可适当放宽。);
(2)提供数据服务的企业包括:电信、移动、联通、广电和其它经国家认定的注册地在武汉市的数据中心;
(3)数据服务内容包括:宽带租赁、云服务、购买数据;
(4)对每家企业按实际支出费用的50%进行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费累计不超过50万元;
(5)每家企业享受补贴的期限不超过3年。
二、补贴时间
补贴起算时间为2017年11月2日。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可登录:江岸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iangan.gov.cn/bmzl/qkjj/ldjj_8506/),点击“科技项目管理系统企业端”,进行账户注册操作后(已注册企业直接登录),在“鼓励企业使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服务”项目中提供以下资料进行申报: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知识产权证明原件扫描件;
(2)购买数据服务的合同原件扫描件;
(3)购买数据服务的支出发票原件扫描件。
五、申报时间
2018年11月23日至11月28日17:00时。
六、其它
区科技局根据各企业申报材料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集中复审(包括评审和公示),通过后方可进行补贴。复审结果请及时关注科技项目管理系统企业端或区科技局网站。
联系人:杨龙坡 电话:85690075
江岸区科学技术局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