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16年度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1. 2016年批准立项,完成时限已到、尚未结题(验收)的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
2. 2014、2015年批准立项申请延期结题的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
二、结题(验收)依据和内容
结题(验收)参考依据是市科技局下达的科技计划文件、《荆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提出的各项指标。
三、结题(验收)要求
1.所有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均应按要求开展项目执行情况自评,并照规定的格式提交《荆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纸质版(一式五份)及电子版报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
2.所有2016年立项的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完成时限已到)都应在项目完成后履行验收或结题程序。如因特殊原因,项目未能按期完成的,承担单位须向市科技局提出书面延期结题(验收)申请,报相关业务科室签署意见后报计划法规科备案。
各有关单位务必于12月5日之前按要求将资料上报市科技局,对到期未结题(验收)又未按规定提出延期申请的项目承担单位,市科技局不再安排新上项目,并载入相关信用记录档案。
四、相关科室联系人、电话
计划法规科 董 鑫 0716-4308710 41409112@qq.com
高新技术及产业化科 朱亚龙 0716-4308725 915260731@qq.com
农业科技科 熊 伟 0716-4308721 190710861@qq.com
社会发展与外事科 朱文骥 0716-4308725 57031821@qq.com
成果市场科 怀 宁 0716-4308720 2650636076@qq.com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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