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武汉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奖励资金申领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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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开发区)发改委(发改局):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小微服务业企业进入规模服务业企业政策兑现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武发改规[2017]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6年度我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奖励资金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基本条件 (一)企业在武汉市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依法合规经营,无安全责任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二)企业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标准分为两类: 1、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涉及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房地产业等; 2、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涉及行业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二、奖励条件及标准 2016年度首次进入全市统计一套表平台的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给予一次性入库奖励5万元;2016年前已进入统计一套表平台统计,2016年1-11月份营业收入全市排名前100名,且同比增幅20%以上的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给予年度奖励5万元。 三、申领程序 (一)各区(开发区)发改部门,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根据市统计局确认的2016年度服务业“小进规”奖励初步入围企业名单(附件1),组织辖区内名单上的企业进行申领,并对受理情况及时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二)各区(开发区)发改部门对企业相关申领材料进行初审,审核完成后结果在区发改委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奖励企业名单正式行文上报市发改委。 四、申领资料 (一)企业填写《2016年度武汉市支持小微服务业企业进入规模服务业企业奖励申领表》(附件2)。 (二)相关资料真实性申明(须加盖企业公章)。 五、相关事项 (一)请各区(开发区)发改部门认真组织企业申领、严把初审关,于2017年8月14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奖励企业情况行文(纸质两份),附《2016年度武汉市支持小微服务业企业进入规模服务业企业奖励申领汇总表》(附件3)一并上报至市发改委,汇总表电子版发至443966356@qq.com邮箱。 (二)鼓励各区(开发区)发改部门,结合各区实际情况给予首次新进规企业配套奖励支持,促进服务业“小进规”企业加快成长壮大。
联系人及电话:服务业处 吴婉秋82796126 汪小梅 82796127
附件1:2016年度服务业“小进规”奖励初步入围企业名单 附件2:2016年度武汉市支持小微服务业企业进入规模服务业企业奖励申领表 附件3:2016年度武汉市支持小微服务业企业进入规模服务业企业奖励申领汇总表
2017年7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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