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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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区经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工信厅装函[2017]215号),现就我市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区经信部门根据工信部通知要求,按照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示范项目。根据全省推荐上报的项目一般不超过15项的要求,请区经信部门结合实际,选择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项目申报。优先在已列入省、市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中组织企业申报。
2、请各区经信部门按照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管理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出具推荐文件。5月15日前,将符合要求的项目汇总后,连同《2017年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符合性审查表》(附件1)、项目申报书一式14份及其电子版报送我委机械装备处。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7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工信厅装函[2017]215号),及相关要件、申请材料模板的电子文档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www.miit.gov.cn)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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