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武汉市经信委2016年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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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于申报武汉市经信委2016年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汉市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武经信规[2016] 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6年东湖高新区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资金兑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须在东湖高新区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合规经营,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二)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并且2016年度内被纳入国家统计局的规模以上统计范围。 二、申报资料 (一)企业填写《武汉市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申报表》(附件1)。 (二)企业相关数据真实性证明(须加盖企业公章)。 三、申报时间 请符合条件于本月11日之前提交资料至管委会802室。 联系人:邓伟 联系电话:67880754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局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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