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武汉市“千企万人” 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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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企业: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武人社发〔2016〕20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6年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办〔2016〕4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2016年“千企万人”支持计划企业认定和引进人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认定 (一)认定范围 “千企万人”支持计划重点在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智能制造等三大战略新兴产业领域中具有良好创新前景和发展潜力的企业中实施。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千企万人”支持计划的企业,须在我市注册(从东湖高新区申报的企业须在东湖高新区注册,纳税并按期提交统计报表),拥有10人以上高层次人才组成的企业核心成员创新团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对我市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规模以上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 2.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院士专家工作站的企业; 3.拥有市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的企业; 4.以创新联盟、协同创新等方式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并承担市级以上科技创新或产业化项目的企业; 5.武汉“城市合伙人”产业领军人才所在或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 (三)企业资格认定程序 1.企业申请。企业登陆市人社局官网(http://www.whrsj.gov.cn)“千企万人”支持计划专栏,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填写企业认定所需信息。填写完成后导出申报信息电子表格,交给所在园区办审核。 2.审核认定。企业按规定向园区办提交书面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各园区办负责做好所辖区域内企业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同时提出审核意见;区人事局结合企业申报材料和园区办审核意见进行网上审批,相关材料报市人社局审定。 二、奖励补贴申报程序 (一)申报程序 首批“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引进人才奖励补贴的对象为:新引进的首批武汉“城市合伙人”所在企业(其他人才引进人才奖励补贴,另行通知),申报程序如下: 1.申请。相关企业登陆市人社局官网“千企万人”支持计划专栏,网上填报引才资助申报信息。 2.审核。各园区办根据对所辖区域内企业审核认定情况以及首批武汉“城市合伙人”所在企业相关支持政策,经初审后向区人事局提出奖励补贴的建议,区人事局结合企业相关材料和各园区办建议文件,提交审核意见报市人社局。新引进的首批武汉“城市合伙人”所在企业信息由人才办提供。 3.核定。市人社局对各区(开发区)初审通过的企业资格及引进的人才身份、类别进行核查核定。 4.公示。对通过核定的企业及引才情况,在市人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发文确定奖励资助。 5.拨付。市财政部门按规定安排经费,由市人社部门拨付给奖励对象。 (二)补贴标准 “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入选企业引进武汉“城市合伙人”,可根据人才类别给予引才奖励补贴: 1.每引进1名国内外顶尖人才,给予企业100万元奖励补贴; 2.每引进1名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给予企业50万元奖励补贴; 3.每引进1名省市级产业高端人才,给予企业20万元奖励补贴; 引进人才需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合作协议),以柔性方式引进的人才,每年在汉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4.每引进1个科技研发团队(5人及以上),给予企业30万元奖励补贴。 科技研发团队是指以领军人才为核心,带技术、项目、资金来汉创新创业,能够引领和带动我市产业优化升级的优秀人才团队,一般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团队由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4名稳定合作2年以上的核心成员组成; (2)团队带头人具有博士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拥有的技术成果国内外领先或填补国内、省内空白;团队整体层次高,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 (3)团队中至少有2人全职在汉工作,其他成员每年在汉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4)所创办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已进入产品中试阶段或产业化初期,主导产品技术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能够在2-3年内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材料要求 (一)企业资格认定申请在网上填报后,导出并打印《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企业认定表》,并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企业认定表》(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纳税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三证合一企业提供单证复印件即可); 3.知识产权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核心技术研发及科技成果情况说明; 4.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院士专家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等平台的相关批准文件;以创新联盟、协同创新等方式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并承担市级以上科技创新或产业化项目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合作协议或合同、项目文件等); 5.高新技术企业须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7.审核机构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8.企业申报真实性承诺书。 (二)新引进的首批武汉“城市合伙人”所在企业在申请企业认定的同时,也可同时申报引进人才奖励补贴,导出并打印《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引才资助申请表》,同时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引才资助申请表》(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人才团队花名册(姓名、性别、年龄、证件类型及证件号、最高学历、毕业学校、专业、学历等)或人才简历(含姓名、性别、年龄、证件类型及证件号、最高学历、毕业学校、专业、学历等); 3.人才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缴纳个税证明或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4.人才证件复印件(海外人才要提供护照近一年中国大陆出入境页复印件)及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 5.“城市合伙人”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6.审核机构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7. 企业申报真实性承诺书。 以上材料各一式二份,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一并装订成册。经区人事局审核盖章后报市人社局审定。 申报企业需出具委托办理授权书及办理人员证件复印件(本材料无需装订)。 四、申报时间 “千企万人”支持计划的企业认定和引进人才奖励补贴申请常年受理,每年6月底和12月底集中审批。2016年首批“千企万人”支持计划的认定和引进人才奖励补贴的申报工作于 2016年9月2日前截止。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生物办产业发展处: 胡雪柯 孙楚翔 联系方式:87205021 联系邮箱:235248231@qq.com
附件:1. 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企业认定表(样表) 2. 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引才资助申请表 3. 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申报真实性承诺书
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管理办公室 产业发展处 201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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