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江岸区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支持项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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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辖区各科研机构、各科技型企业: 为科学、规范地管理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按照《江岸区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拟在全区范围内征集2015年度区级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支持项目,在建立项目库的基础上,按照突出重点、合理安排、注重实效的原则具体确定和安排年度项目,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工商注册及税收登记在江岸区地域并具有法人资格的科技企业及科研机构。
(二)项目知识产权清晰,技术领先,市场前景好,企业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
(三)具有显著科技优势与地方特色的成果已产业化,并能成为我区地方经济增长点的高技术研究开发与产业化项目。
(四)企业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管理制度,信用状况良好,诚信纳税,经济效益显著且2014年盈利。
(五)2014年区级科技研发资金已支持过的项目不重复支持。
二、申报类型
(一)上级项目配套类项目
已列入2014年的国家及MK体育app·平台(中国)官方下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区级按上级支持资金的30%—50%进行配套,配套资金用于上级项目研发,按上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进行验收。
(二)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
采取后补贴方式,重点支持科技企业及科研机构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检测)中心、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及科技服务(信息统计)平台、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服务平台,创新服务环境项目。
(三)软科学研究类项目
采取前资助方式,重点支持辖区企事业单位开展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关的产业升级、社会管理、科技发展、规划制定、人才战略等方面的决策性研究。
(四)初创型企业培育工程类项目
采取前资助方式,重点支持初创型企业及留学归国人员、大学生、青年科技人员科技创业项目。
(五)高新技术产业化贷款贴息类项目
采取后补贴方式,重点支持科技型企业使用银行贷款,通过扩大生产规模、建设生产线,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登记备案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贷款及信用贷款项目。补贴办法参照武科[2012]157号文件执行,补贴范围为2014年7月1日-2015年6月30日期间到期并已偿还的贷款利息。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为方便企业申报各类项目,2015年度江岸区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支持项目的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申报单位登录http://www.whjast.gov.cn/网站,进入网上申报系统,首先应进行网上注册(已注册过的单位不需要另行注册),注册用户名为单位全称,密码可自行设置,已注册的单位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为保护申报单位资料安全,密码如有遗失,必须书面向区科技局提出修改申请,经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密码重置操作。
(二)申报单位按本通知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确定申报项目的类别。严格按照网上设置的表格内容进行填写相关材料,所有附件如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纳税证明、专利授权书、各类资质、成果、主要销售合同等资料必须以扫描件文件形式,分类打包进行网上提交。
(三)各申报单位网上填写的项目申请材料经区科技局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联机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经街道、区直委、办、局及孵化器推荐的项目请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连同相关附件资料(附件资料不能联机打印,需自行复印)装订成册(禁止用活页夹装订),一式两份,报送区科技局科技发展科。
(四)各类项目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1. 上级项目配套类项目清单:
①项目申报书(网上填写并联机打印)。
②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纳税证明、专利授权书、各类资质、成果、主要销售合同(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③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文件或证书。
2. 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清单:
①项目申报书(网上填写并联机打印)。
②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纳税证明、专利授权书、各类资质、成果、主要销售合同(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③平台管理机构运营活动、成效及服务情况证明材料。
④研究开发经费证明材料(由专业机构出具的平台建设实际投资专项审计报告)
3. 软科学研究类项目清单:
①项目申报书(网上填写并联机打印)。
②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纳税证明、专利授权书、各类资质、成果(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4. 初创型企业培育工程类项目清单:
①项目申报书(网上填写并联机打印)。
②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纳税证明、专利授权书、各类资质、成果(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③法人、股东或高管五年内的大学毕业证复印件。
5. 高新技术产业化贷款贴息类项目清单:
①项目申报书(网上填写并联机打印)。
②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纳税证明、专利授权书、各类资质、成果(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③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贷款合同、专利权质押合同、担保合同等);
④银行到款凭证、还款凭证、利息支付清单及企业付息凭证;
⑤企业2014年度审计报告
⑥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备案登记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需提供认定批复文件首页及载有本单位名录页。
(四)受理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30日
(五)联系人:
江岸区科技局科技发展科 朱伟山
联系电话:85690093 18971489281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后湖一路6号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5楼504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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