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请注意:
由于国税、地税合并后,加计扣除项目鉴定统一采用原国税流程,即每年5月31日以后税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加计扣除项目进行核查,对有异议的项目将会提交科技部门鉴定。
企业在系统中将项目提交后状态显示为“留存备查”,就可以将系统中加计扣除的数据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所有材料企业留存备查,不需要科技部门或税务部门送达纸质材料。
税务部门将在每年5月31日以后对企业申报的加计扣除项目进行核查时,对有异议的项目提交科技部门鉴定,在系统中项目的状态变为“正在预审”。如果一直是“留存备查”状态或“项目已归档”状态就不用理会。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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