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 | 光谷发布“新文科十条”!促进文化科技融合产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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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推进文化科技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简称光谷“新文科十条”)
国内首个产业“政策众筹”,收获成果!
今年1月,光谷就文科产业政策发起了国内首个产业“政策众筹”,共收到来自全国的上千条政策建议。 “新文科十条”大部分的条款源自众筹企业的建言,在此基础上反复斟酌、走访调研形成此政策。
光谷“新文科十条”,给力升级!
早在2014年,光谷就专门出台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推进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简称“文科十条”)。 “文科十条”执行3年以来—— 一是提升了光谷企业的创意设计能力,“光谷制造”正在向“光谷创造”转变; 二是培育了新业态和新企业,涌现了一批直播、电竞、VR/AR、3D制造、光影体验、IP产业等新业态及一批优秀企业; 三是实现了产业聚集发展,形成多个文创设计类专业园区; 四是形成了“斗鱼(武汉)嘉年华”、“光谷动漫节”、“光谷音乐节”等品牌活动。 如今,“文科十条”的3年试行期已到。“新文科十条”延续了原有政策的一些支持办法,包括资质认定、原创内容制作、重大奖项奖励、示范工程建设、产业活动举办等。 同时,“新文科十条”支持方向更加精准,支持内容更加丰富,支持方式更加明确—— 新增了对直播、电竞、虚拟现实/增强现实(VR/AR)等产业的补贴;新增了文化科技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专业研发工具的补贴; 新增了引进和培育重点项目的奖励;新增了科技馆等文化科技设施的支持;新增了园区改造升级补贴;新增了人才补贴等。
光谷“新文科十条”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 推进文化科技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第一条
政策解读 本条款明确了东湖高新区重点支持的产业,新增了对直播、电竞、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VR/AR)等重点发展领域的支持,这些领域是“政策众筹”中企业认为最需要支持的产业,列入《“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是培育发展新动能、获取未来竞争新优势的关键领域;同时保留了创意设计、新媒体、文漫影游等支持领域。
第二条
政策解读 本条款明确了政策的支持力度和方式。不同于原“文科十条”,“新文科十条”新增支持范围,包括重点项目引入和培育、特色园区建设、人才培养引智等。文化产业要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需要通过政策引导发展。 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均将文化产业作为支柱性产业,创意创新已经成为这些城市发展最为重要的驱动力之一。 文化科技企业前期研发投入较大,需要“雪中送炭”,文化科技成果出来后需要社会的肯定和认可,尤其是那些积极倡导中华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作品、具有新的时代内涵的成果更需要给予支持和奖励。
第三条
鼓励资质认定和版权登记。
政策解读 本条款在原有文科政策基础上,鼓励企业争取产业准入门槛高的、企业急需的文化资质和许可证,加大门槛较高许可证支持力度,相当于前置支持内容原创,鼓励企业积极拥抱互联网,拓展互联网业务; 剔除互联网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等一般性资质补贴;重点鼓励企业加大版权的保护和运用。
第四条
支持优质原创内容生产。
支持作为第一出品方的文化科技企业开展原创内容的生产。
政策解读 本条款重点支持通过互联网平台发行的优质原创内容以及网络平台,分类分级对原创内容补贴,新增对VR/AR视频和游戏、电视剧、视频短片、漫画和网络文化平台的补贴,加大对优质原创内容的支持力度,对优质原创内容生产企业给予从10万至100万不等的支持。 目前,高新区有影响力的科技新媒体数量不多,为更好推动科技新媒体发展,特对优秀的科技新媒体展开支持。 “活跃用户或阅读量”等以国内外知名互联网平台或权威第三方提供数据为依据,“国内外知名互联网平台”界定为中国互联网协会等权威机构确认的国内外互联网行业排名前10的平台,例如优酷、爱奇艺和腾讯视频等,“国内外知名VR/AR平台”包括索尼、苹果三星、google、HTC、Oculus、暴风等的VR/AR内容播放平台。 “原创视频短片精品”是指企业原创特色的、有故事情节的并且时长不超过30分钟的单个视频短片。
第五条
支持文化科技融合创新。
政策解读 新增文化科技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研发补贴、专业创作、设计工具和软件的补贴,研发文化科技智能装备; 今年武汉正在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设计之都”,这里增加了国内外知名文化艺术、工业设计、工程设计、建筑设计等领域获奖荣誉的奖励,例如IDEA奖、普利兹克建筑奖、金块奖、国际建筑奖、鲁班奖等; 新增了对企业和园区获得国家级和省级荣誉的支持; 新增对规模以上文化科技企业统计入库的补贴,鼓励文化科技企业报送统计。
第六条
引进和培育重点项目
政策解读 招商作为武汉市一号工程,为加强文化科技企业的招商引资力度,本条款新增对新引入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和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的支持; 根据“政策众筹”建议,积极培育产权(版权)交易所、艺术品交易(拍卖)所、设计交易所、版权登记机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众筹众包平台、知名演艺(经纪)企业等服务设施; 加大对活动支持力度,补贴展位费和搭建费,对于政府支持、企业举办的“中国游戏节”等重大产业活动,支持额度提高至500万元。
第七条
鼓励建设示范工程。
政策解读 保留对自主研发、具有文创体验特色的示范项目进行补贴,鼓励企业开展高科技文化体验等示范应用,进一步扩大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生等领域的消费; 科技馆、博物馆、体验馆、艺术馆、公共展示中心等是各地区文化科技成果展示的窗口和重要载体,目前在我国主要是政府支持为主,企业自建、政府支持可能成为趋势,新增对这类文化科技设施的支持。 本条款对于提升光谷文化消费场馆和科技成果展示有重要意义。
第八条
加快特色园区建设。
政策解读 本条款新增奖励资金,鼓励企业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力度,鼓励企业通过工业厂房改造、保护性开发、盘活存量资产等方式提升园区的文化特色、外观设计以及品质功能,加快产业聚集,培育更多的产业亮点区块。 “文创特色空间”是指具有文化创意特色的产业园、街区、楼宇、众创空间等。
第九条
支持企业人才培养和引智。
政策解读 为落实“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计划”,新增对应届大学生留企工作补贴,“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计划”是指武汉市在5年内留住100万大学生在武汉创业就业的计划; 为吸引国内外知名的设计大师、艺术家、作家、导演、编剧、媒体人等高端文创设计人才落户光谷,提出将设计大师等高端人才纳入“3551光谷人才计划”等推荐申报范围。
第十条
鼓励文化产业的投融资。
政策解读 该条款鼓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和版权质押贷款,对于企业开展贴息补贴; 支持金融机构、企事业或个人等社会资本建立文化基金;鼓励创投机构引进文创设计类企业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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